或許他會是我生命中,曾經不可或缺的部分;
但我必須要承認,人生很漫長,而每段關係都必然會有它的保存的有效期限。
即使曾經再重要,他也不過是個過客。
既然是過客,我又何必在意他的去留?
我的生命,有更多比他更重要更值得在意的東西。
把我的價值埋葬在一個過客身上,絕對不符合經濟效益。
把自己的時間心情都花在緬懷一個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笨蛋身上,更是個愚蠢選擇。
所以,我不會為了他把自己自動貶值。
也不會為了他沉溺在失去的痛苦當中。
不是他拋棄我,而是他失去我。
我的實在價值,可不是由外人來判斷;
我的存在價值,該是由我自己決定、由我自己揮灑!